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7大类食品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见附件)。
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吡虫啉、啶虫脒、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林可霉素、亚硝酸盐(以NO2-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星力百货明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金华市老街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天办事处洪济路集贸市场内(经营者:饶永科)销售的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民生集贸市场(经营者:曾洪健)销售的瓢儿白,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标称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卜濮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球眼泪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五、务川县佳门前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务川自治县燕龙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龙井冰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钟山区福继来牛肉粉馆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钟山区凤凰新区南下东北面食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安顺市西秀区蒙记餐馆购进的生牛肉,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九、贵州最美高速商贸有限公司龙宫服务区二店销售的、标称平塘县荣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天眼饮用天然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贵州最美高速商贸有限公司龙宫服务区二店销售的、标称平塘县荣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冲泉饮用天然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一、贵州众力佳诚超市威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毕节市彝姑娘特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彝姑娘饵块粑,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二、大方县润发购物中心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三、黔西县张姐卤粉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四、标称德江县牛角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角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五、标称德江县楠清泉山泉水厂生产的楠清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六、铜仁市碧江区张氏羊肉店销售的、来自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佳惠冷库的羊肉,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林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七、凯里市杨苗寨酸汤粉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八、凯里市鲜天下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开心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花生米(香辣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九、标称贵州禾和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渝福中老年核桃花生乳味饮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十、标称安龙县笑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醉心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十一、标称兴义市万民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午未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附: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中规定,液体饮料[活菌(未杀菌)型乳酸菌饮料除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CFU/mL;《年糕》(SB/T—)中规定,年糕(即食类花色年糕除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CFU/g,且至少4次检测结果不超过CFU/g。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会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三、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四、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吡虫啉在根茎类蔬菜(胡萝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生姜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五、啶虫脒
啶虫脒又称莫比朗,是一种新型杀虫剂,可用于防治水稻、蔬菜、果树、茶树的蚜虫、飞虱、蓟马及鳞翅目等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同时有较强的渗透作用,速效性好,持效期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啶虫脒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啶虫脒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六、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产蛋期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在所有食品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μg/kg。鸡蛋中检出磺胺类的原因,可能是家禽疾病治疗中使用的磺胺类药物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牛、羊肉中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
七、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以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甲氧苄啶在牛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0μg/kg。甲氧苄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者未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违规使用兽药。长期摄入甲氧苄啶超标的食物,可能造成其在人体中蓄积,产生耐药性。
八、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氟苯尼考在羊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μg/kg。氟苯尼考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治疗牲畜疾病,在饲料中违规添加导致。长期摄入氟苯尼考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伤。
九、林可霉素
林可霉素又称洁霉素,是林肯链霉菌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次级代谢产物,广泛应用于由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中规定,林可霉素在羊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μg/kg。林可霉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治疾病而超量用药或没有加强用药控制所致。长期大量食用林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反酸等胃肠道症状,严重者会出现腹泻、发热等伪膜性肠炎。
十、亚硝酸盐(以NO计)
亚硝酸盐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以NO2-计)的限量为0.mg/L。造成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的水源受到污染;生产环境控制不严,工厂、设备、工人消毒不够;生产企业水净化装置未及时清洁,导致水质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
十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得超过0.80g/g;《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3)中规定,油炸小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得超过0.25g/g。过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进行生产,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所致。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来源:综合自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王培
编审:刘丹张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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